根据教育部、财政部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教财[2013]219号)文件要求,按照《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(修订稿)》《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稿)》(佳大校发〔2023〕55号)及口腔医学院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规定,我院成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,负责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,通过研究生本人申请、导师推荐、学院评审委员会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、透明的原则进行严格的评审,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。
我院拟推荐刘畅等八名同学为2024年毕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选,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。(成绩后附)
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:2024年6月5日—2024年6月12日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拨打举报电话:0454-86258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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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腔医学院
2024年6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