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佳木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佳大校发〔2024〕76 号)的文件精神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
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、道德品质、兴趣特长等,择优选拔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总体要求
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集体决议原则,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本实施细则执行。
二、报名条件
1.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思想品德端正。
2.已完成第一学年学业的在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。
3.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,或者非由他校转入学生。
4.转出专业学制要求为五年。
5.高考时报考科目必须为物理和生物或物理和化学。
三、接收计划
根据本专业实际办学条件,确定接收人数为 3 人。
四、考核方式、内容及评分标准
考核方式采用笔试+面试的考核方式
1.笔试参考范围及题型:

2.结构化面试内容:
(1)PPT 个人简介(5~8 分钟)
(2)专家进行专业基础提问(简答及情景模拟)(7~10 分钟)
(3)面试专业基础提问参考范围同笔试。
(4)标准化流程
①双盲面试:考生仅报编号,禁止透露个人信息。
②题库抽签:使用密封题库随机抽取 2 道开放性问题。
③全程录像:录像需保存至少壹年以备复查。
(5)结构化面试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:

五、录取原则
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填报两个志愿,录取原则依据学生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,择优录取。当第一志愿录取人数未达到专业接收计划数时,将从第二志愿报考学生中进行补录。如出现综合考评成绩相同,则按照第一学年总成绩平均分的百分比排名,由高到低进行排序。综合成绩低于 80 分者,不予录取。
成绩计算方式:
1.第一学年总成绩平均分的百分比排名(不含公选课)
计算方式:S=1NN K(S 表示第一学年总成绩平均分的百分比排名,N表示学生所在学院该专业总人数,K 表示学生所在学院该专业排名)
2.综合考评成绩(满分 100 分)=第一学年总成绩平均分的百分比排名(不含公选课)×100×40%+笔试成绩(满分 100 分)×40%+结构化面试成绩(满分 100 分)×20%注:以上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
六、工作流程
1.学院成立 7 人的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,组长由党委书记、院长担任,成员由纪委书记和骨干教师组成,负责落实转专业学生接收计划安排,开展资格审查,并组织实施考核相关事宜。
2.考核小组成员若与考生存在直系亲属、导师学生等关系,需主动申报并回避。
3.纪委书记全程监督资格审查、笔试面试、成绩汇总等环节,对异议项有一票否决权。
4.教务处统筹报名情况,统一规划考核时间。学院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。针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,考核小组组织面试与笔试,综合评定后给出具体考核分数。
5.考核小组根据接收计划和学生的考核情况确定转专业拟录取名单,并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。
6.教务处进行综合评定,形成转专业学生名单,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校长办公会同意后进行公示。
7.公示无异议后,获批转专业学生按照教务处通知时间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,并于第三学期转入本专业学习。
七、补修课程
学生转入本专业后,执行所在年级的培养方案,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任务方能毕业。对于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,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、其学分与要求等同于或高于转入专业的,成绩合格者可以相抵;其余成绩合格的课程可以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要求,作为部分选修课学分予以确认;所缺的课程应由转入学院安排补修(或自修)并参加课程考核,汇总《佳木斯大学转专业学生修读课程核对通知书》报教务处备案。
八、其他说明
1.若学生出现成绩和佐证材料造假、笔试时作弊等不端行为,取消转入资格。
2.申请转入的学生须提交校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,并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中关于医学类专业的相关规定要求(色盲、色弱、听力或嗅觉障碍者不得转入)。
3.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学生,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。
4.未尽事宜按《佳木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佳大校发〔2024〕76 号)等有关文件执行。
5.本细则由口腔医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 8625876 刘老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