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咨询热线

0454-8625411

   0454-8625403


关注公众号
您的位置: 网站首页 > 医疗护理 > 医疗工作 > 正文


专家导航

联系我们

地址:佳木斯郊区红旗路522号 公交乘1、14、22、101至佳大二附院下车 7、8、30、31至沃尔德电缆或长安新城下车

咨询热线:

0454-8625411

0454-8625403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专题培训

发布时间:2023-02-05 人气:


为进一步加强全院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综合能力,规范法定传染病诊疗、报告及防控操作流程,切实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以下简称《传染病防治法》)要求融入日常医疗工作,筑牢医院传染病防控安全屏障,感染监控科特组织专题培训

2023年2月5日14:00医疗楼十三楼会议室感染监控科科长平玉卓全院医务人员(含临床、医技、行政、后勤保障人员)进行专项培训全院人员精准掌握《传染病防治法》核心条款,明确常见法定传染病的防控要求、报告规范及职业防护要点,提升科学防治、依法履职的能力。

核心培训内容包含法定传染病分类与报告规范明确甲、乙、丙类法定传染病具体类别,重点讲解流感、肺结核、手足口病、细菌性痢疾等常见传染病的判定标准。强调传染病报告时限要求: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需在2小时内网络直报,乙类、丙类传染病需在24小时内完成报告,杜绝迟报、漏报、谎报。

落实首诊负责制,讲解常见传染病的早期识别、规范转诊流程,避免交叉感染风险。明确不同岗位的防护用品选用标准,规范传染病相关医疗废物的分类、收集、转运及标识要求。

培训结束后立即通过问卷星开展线上考核,试卷共15题内容均来自本次培训核心要点,满分100分,80分为合格线,成绩实时反馈。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全部合格。

通过本次系统培训与考核,全院医务人员进一步强化了传染病防治的法治意识,熟练掌握了常见法定传染病的报告流程、防控措施及职业防护要点,有效推动了《传染病防治法》在临床工作中的落地执行,为医院常态化传染病防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



医院动态

预约挂号